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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調查資料申請(本人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3
承辦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聯絡資訊
  • 聯絡單位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 承辦人員 : 張先生
  • 連絡電話 : 03-5513520#687
辦理天數
線上申辦:辦理天數7個工作天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1個工作天
服務內容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受理申請火災調查資料處理原則」作業要點

一、為規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以下簡稱消防機關)受理火災調查資料申請事宜,特訂定本原則。
二、消防機關辦理火災調查資料受理申請事宜,應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辦理。
三、消防機關於完成火災調查後,於不妨礙偵查不公開原則及不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得受理申請火災調查資料。
四、縱火案件、疑似縱火案件或有人死亡火災案件,火災調查資料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但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不
在此限。
五、申請之火災調查資料限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處及起火原因。
六、申請人以起火戶、延燒戶、利害關係人及其代理人為限。
七、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
八、申請之方式或要件不備,其能補正者,消防機關應命申請人於七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不補正者,得逕行駁回。
九、消防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前項之期限;必要時,得予以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三日。
消防機關提供火災調查資料格式。

申辦資格
申請人以起火戶、延燒戶、利害關係人及其代理人為限。
申辦流程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向本局火災調查科提出。
應備證件
一、起火戶或延燒戶:1、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護照或健保卡任一影本及印章。
二、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1、申請書。2、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三、委任人:1、申請書。2、委任人身份證、護照或健保卡任一影本、委任書及印章。

交付方式
郵寄、親自臨櫃辦理、委託申辦。
相關檔案
申請書
  • 火災調查資料申請書
作業流程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受理申請火災調查資料處理原則」作業要點
範例
  • 火災調查資料範例(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