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承辦機關
聯絡資訊
- 聯絡單位 :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 承辦人員 : 吳小姐
- 連絡電話 : 03-5519548#207
辦理天數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3日
服務內容
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註記
申辦資格
由飼主本人持「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書」臨櫃辦理或以正本郵寄,郵寄者務必電話確認承辦人員已收到
申辦流程
如所飼犬貓有重大傷病或不可回復性之疾病等因素無法注射狂犬病疫苗,請攜帶家中犬貓至開業動物醫院評估,確不適合注射狂犬病疫苗者,由執業獸醫師開立「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書」加蓋醫師章及醫院章,並將證明書正本繳交至本所註記備查。
應備證件
1.飼主本人身分證件
2.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書(含動物醫院章及醫師章、內容詳載犬貓飼主、犬貓姓名、犬貓晶片號碼可供辨識者)
2.不適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書(含動物醫院章及醫師章、內容詳載犬貓飼主、犬貓姓名、犬貓晶片號碼可供辨識者)
交付方式
郵寄、親自臨櫃辦理領取、委託申辦領取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