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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3
承辦機關
  • 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聯絡資訊
  • 聯絡單位 : 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 承辦人員 : 李信學
  • 連絡電話 : 03-5518101#3187
辦理天數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臨櫃洽談
服務內容

1.依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2.須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障者,始具停車證申請資格。

 



應備證件

1.身心障礙證明。



2.身心障礙者與行照及駕照持有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之全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身障者本人或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一親等親屬為行照、駕照持有人者免附,需提供國民身分證查驗】



3.駕駛執照、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4.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車輛種類為計程車及自用小貨車者,依法規其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5.身心障礙者印章(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辦簽名者可免附)。



   6.已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換發新證時,舊證請一併繳回。



相關檔案
申請書
  • 114新竹縣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表及切結書(1)
作業流程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其他文件
  • 衛生福利部公告
  • 衛生福利部來函
  • 114停車證遺失切結書及申請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