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1
承辦機關
聯絡資訊
- 聯絡單位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承辦人員 : 周小姐、黃小姐、陳小姐、張小姐、胡小姐、許小姐
- 連絡電話 : 03-5518101#5212、#5215、#5219、#5222、#5247、#5270
辦理天數
線上申辦:辦理天數14天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10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10
服務內容
(1) 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
(2) 交通接送
(3) 餐飲服務
(4)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5) 居家護理
(6) 居家及社區復健
(7) 喘息服務
(8)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9) 失智症照顧服務
(10) 原住民族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
(11)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12)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
(13) 成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複合型服務中心與巷弄長照站(ABC)
(14) 社區預防性照顧
(15) 預防或延緩失能之服務(如肌力強化運動、生活功能重建訓練、膳食營養、口腔保健、認知促進)
(16) 延伸至出院準備服務
(17) 銜接居家醫療
(2) 交通接送
(3) 餐飲服務
(4)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5) 居家護理
(6) 居家及社區復健
(7) 喘息服務
(8)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9) 失智症照顧服務
(10) 原住民族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
(11)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12)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
(13) 成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複合型服務中心與巷弄長照站(ABC)
(14) 社區預防性照顧
(15) 預防或延緩失能之服務(如肌力強化運動、生活功能重建訓練、膳食營養、口腔保健、認知促進)
(16) 延伸至出院準備服務
(17) 銜接居家醫療
申辦資格
1.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2.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失能者
4.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需實際居住於新竹縣,並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CMS)符合第2級(含)以上。
2.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失能者
4.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需實際居住於新竹縣,並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CMS)符合第2級(含)以上。
申辦流程
申請流程依順序如下:
1.民眾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書
2.初篩個案,評估是否符合收案條件
3.照顧管理專員進行家訪評估
4.核定補助時數及額度
5.轉介及連接長照服務
6.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1.民眾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書
2.初篩個案,評估是否符合收案條件
3.照顧管理專員進行家訪評估
4.核定補助時數及額度
5.轉介及連接長照服務
6.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應備證件
家訪時應備需要服務者身份證或個人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沒有者免檢附)。
備註
「結案」表示本中心已接案,後續照管專員會與您電話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