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6
承辦機關
聯絡資訊
- 聯絡單位 : 原住民族行政處-原民行政科
- 承辦人員 : 梁小姐
- 連絡電話 : 03-5518101#5626
辦理天數
臨櫃辦理:辦理天數1個月
應備證件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1. 申請表。
2. 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3.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1. 申請表。
2. 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3.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備註
1. 申請人請注意,申請獎勵金所需繳附證件,務請詳閱「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之規定,若檢附證件不齊,該項獎勵金申請案不予受理。
2.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3. 本人同意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辦理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業務需求,必須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願意配合個人資料供公務使用,且同意本會將基本資料登錄於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並同意請原住民族就業服務專員提供本人後續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相關事宜。
2.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3. 本人同意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辦理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業務需求,必須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願意配合個人資料供公務使用,且同意本會將基本資料登錄於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並同意請原住民族就業服務專員提供本人後續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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