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本縣造冊獨居老人進行分級評估,以確認依獨居老人需求, 提供不同密度之服務。
二、培植關懷獨居老人之關懷單位,協助關懷單位培力關懷志工,提升服務品質,擴大獨居老人關懷服務量能,強化本縣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網絡。